1、专项计划招生分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2、国家专项计划:
3、是指每年在全国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名左右专项计划,以本科一批招生计划为主。本科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在本科-批招生的地方高校共同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高职计划由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学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
4、地方专项计划:
5、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
6、高校专项计划:
7、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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