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即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质数是指在大于自然数中,除了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否则称为合数。质数又称素数,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
2、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p。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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