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出嫁的女儿不可以回娘家。过年的第一天如果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意指着会把娘家吃穷,因此只能在初二或者初三回娘家,但是其中的含意是嫁去的女儿已经是别人家的媳妇了,过年婆家一定有很多人来拜年,媳妇要帮忙奉茶服侍,因此初一不可以回娘家。
2、正月初二,是女儿女婿回娘家的日子,即是女婿给岳父母拜年,俗称“迎婿日”。民间认为嫁出去的女儿在初一这天不能回门,回门会把娘家吃穷,只有在年初二以后才能回娘家。在台湾有这样的民谚:“有父有母初二、三,无父无母门担担。”意思是说有父母的女儿,在年初二以后,娘家人必然来接回去团圆,只有无父无母的女儿,没有亲人想念,娘家也就不派人来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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