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程如下:
2、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3、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4、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5、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在学系统中核办;
7、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8、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9、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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