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吕氏春秋》中称百越,《史记》中称南越,《汉书》称南粤有九州之说,时汕尾属九州中的扬州南境 周礼夏官汉平南越,置海丰县。
2、为汕尾地区有县级建置的开始。
3、海丰县隶属东官郡,辖地包括现汕尾市全境及惠来、普宁、揭西之部分地区。
4、隋文帝开皇十一年,东官郡与梁化郡等并置为循州,海丰县改属循州。
5、唐高祖武德五年,析海丰县东部置安陆县,安陆县治设在大安屯,即今陆丰大安镇辖地,辖今之陆丰市、陆河县及惠来、普宁、揭西之一部,至唐太宗贞观元年,又废安陆县,并复海丰县,仍隶属循州。
6、五代十国时期,循州改为祯州,汕尾随属祯州。
7、宋开宝四年设广南东路祯州,天禧五年称为藩服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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