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信不是征信,资信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和社会对其所作的综合评价,属于名誉权范畴。信用是资信的组成部分,所以央行的“个人征信报告”应当也算是一部分。
2、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3、资信证明有两种定义,一种是资信证明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足以证明他人资产、信用状况的各种文件、凭证等。此类证明、文件不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出具,核心都是证明他人拥有某项资产、债权或具有何种程度经济实力等。
4、二种是资信证明业务指银行接受客户申请,在银行记录资料的范围内,通过对客户的资金运动记录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对外出具资信证明函件的形式,证明客户信誉状况的一种咨询见证类中间业务。如在建设工程报建手续中按《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证明建设法人具有良好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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