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是《刑事诉讼法》第规定的六种情形和第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符合这七种情形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另外,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刑事诉讼法》
4、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5、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6、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7、(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8、(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9、(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10、(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11、(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12、(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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