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信息技术属于计算机大类。司法信息技术专业立足于培养满足信息时代和法制社会高素质、专业型司法信息人才的需求,为广大计算机和法律喜爱者提供一个系统、全面的学习环境。
2、司法信息技术专业涵盖了大学阶段计算机和法律专业的精干课程,同时融入了计算机领域众多实用的新技术。在程序设计、数据库开发、网络技术、法律知识与理念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学习的同时,突出对程序设计和数据库开发的训练,使学生在法律和计算机的有效融合、合理利用等方面有显著的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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