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局一般的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科技、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战略;负责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拟订全市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与措施;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指导涉及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负责专利技术转化实施。
2、指导和实施知识产权运营;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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