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邮寄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寄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
2、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数据电文申报是指纳税机关确定的电话录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
3、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4、【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5、(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6、(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7、(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8、(四)取得境外所得。
9、(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10、(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11、(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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