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警察学院
2、学院的前身是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广西警察学院的通知》,规定广西警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行政主管部门为公安厅,教育教学业务接受教育厅指导。
3、学院开设有侦查、禁毒、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技术、警察指挥与战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管理、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安全保卫等专业,涉及公安、法律和电子信息学等高职高专专业类别,涵盖法学和工学学科门类,其中法学学科门类覆盖了专业,工学学科门类覆盖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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