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公示、五推荐、一考察、九审核、一评审,其主要内容是坚持由村组(站、所、班、组)、乡镇(部门、单位)、县文明办、市文明办(省级部门、单位)、省文明办逐级分别公示和推荐,由当地纪检、公安、计生、工商、税务、法院、环保、安监、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由专家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报省文明委领导最终审定。
2、在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传媒网、西部网、陕西文明网及各市党报、广播电视台同时同步发榜,发挥主流媒体影响力,不断提升好人发布的权威性、公信力。每期陕西好人榜发布后,省、市主要报刊在重要版面发布刊登上榜陕西好人荣誉榜,配发刊登上榜好人的简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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