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绵竹古为蜀山氏地,西周时为蚕丛国的附庸邑。
2、秦隶蜀郡,西汉高祖六年(前建县。
3、因其地滨绵水两岸,多竹,乃命名绵竹,,经国务院批准,绵竹县由绵阳地区划归德阳市管辖。
4、,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绵竹县,设立绵竹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