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作记录档案,区县职业介绍所在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根据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在《劳动手册》里作好记录。
2、用于劳动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
3、用于培训单位、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劳动服务所记载信息。
4、说明当地《失业保险办法》及实施细则,由受理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劳动服务所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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