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数。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外)整除的数。了能被本身整除外,还能被除,所以合数。合数的特征:所有大于偶数都是合数。所有大于奇数中,个位为都是合数。除外,所有个位为自然数都是合数。所有个位为自然数都是合数。最小的(偶)合数为最小的奇合数为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
2、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自然数,除了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叫做质数;否则称为合数。质数的特征: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p。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