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督不是职位,与行政级别没有绝对的关系,警督是人民警察的警衔等级,行政级别是所处职位的级别。通常相应的职位对于警衔等级是有要求的,但这个是一个范围,并不是单一的一一对应。所以单从警衔等级是无法判断行政级别的。
2、《警衔条例》第八条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科员(警长)职为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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