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期限。
2、机场办理的《乘坐百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一次性有效,对持有联程、往返机票的旅客,经出示联程、往返机票后可以将有效期延长至乘坐最后一个航班,但不得超过十天。
3、《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仅限于乘坐中国民航飞机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证件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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