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务工人员落户。
2、迁入条件: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在我市连续缴纳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3、本科生、研究生落户长沙。
4、迁入条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5、大专生、中专生落户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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