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局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主要职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和口岸建设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
3、制定并组织实施商务领域的规章、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
4、负责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5、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受理并调查处理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市场流通和饮食服务等商务投诉;
6、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研究制定规范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的政策,研究提出市场供求应急预案,组织培育现代物流方式,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共同发展;
7、调查研究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和畜禽屠宰监管,对食盐、酒类、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进行管理;
8、负责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行业流通活动的规划、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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