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工程质量不良行为的情况如下:
2、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
3、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
4、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
5、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
6、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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