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育婴师主要从事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工作。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2、经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考核、颁发颁发相应等级的技能证书,可以作为育婴师上岗从业的资格证明,还可以作为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的证明。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培训课程包括婴幼儿护理、婴幼儿早教、婴幼儿喂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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