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警察职称级别有,分别是助理警司、警司、高级警司、助理处长、处长、高级处长、助理总警司。
2、不同职称级别对应着不同的职责和管理范围,其中助理警司和警司主要从事管理和指挥工作,高级警司以上职务则主要属于高级管理层,负责决策和制定警察方针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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