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因为有自己本身这一个因数。质数的定义:一个大于自然数,除了它本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换句话说就是该数除了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否则称为合数。
2、因数,数学名词。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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