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旧金山制宪会议圆满结束,《联合国宪章》正式签署。宪章第明确规定: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为:美、俄、中、英、法。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从此被正式确立。
2、安理会由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常任理事国是中国、法国、俄罗斯(苏联解体后席位由俄罗斯联邦接替)、英国、美国。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最初为,开始增加到,席位按地区分配,即亚洲、非洲、拉美、东欧、西欧及其他国家。非常任理事国任期,经选举每年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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