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检委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省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
3、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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