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工程监理工作会议,签发工程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工程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资料。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