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
2、《物权法》第规定了可以出质的种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3、(一)汇票、支票、本票;
4、(二)债券、存款单;
5、(三)仓单、提单;
6、(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7、(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8、(六)应收账款;
9、(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10、最常见的情形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缺钱时,将自己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内质押给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等,从而获得贷款,以缓解短期流动资金不足所带来的压力,这是大股东常用的一种融资手段。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