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殖民地(旧称植民地)是指由宗主国统治,没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方面的独立权利,完全受宗主国控制的地区。
2、广义的殖民地还包括虽然拥有行政机关、军队等国家机构,但经济、军事、外交等一方面或多方面被别国控制的半殖民地国家和保护国,以及委任统治地、托管地,以及殖民主义国家在这些地区设置的“海外领地”、“附属地”、“海外省”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上大多数殖民地获得独立,旧的世界殖民系统不复存在。
3、从殖民地的性质上来说,大致可分为拓殖型殖民地、资源掠夺型殖民地和商业殖民地三种主要类型,这三种殖民地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而顺次出现的。
4、原因:
5、殖民原来只迁入本国居民以控制占领地区,后来意思转变为,指被帝国主义国家入侵,丧失了独立和主权,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受帝国主义控制的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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