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现原因:
2、男子以体力优势逐渐在主要生产部门占据重要地位,女子在生产与战争中退居次要地位,逐渐过渡到父系社会,开始实行父系继承制及从夫居的婚居住制度。
3、男尊女卑,是历史的遗留和战争暴力意识的保留,严格上以女性体力、经济、生理及社会意识的弱势来体现男子相对体力、生理及社会意识上的优势,淡化和否定女性的人权、经济、生理、生育的价值,因此男尊女卑,男强女弱。
4、“男尊女卑”一方面体反映了封建社会男子地位高,封建社会女子地位卑下的社会状况(与现代人权矛盾);另一方面表现为古代蛮力时代对男女生产力的片面认识,强调男性的社会地位以满足男性战争的需求与政权的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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