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数:质数只能被它本身整除,所以只有合数才能写成质数相乘的形式,把一个合数写成质数相乘的形式就叫做分解质因数。
2、这是两者主要的区别。
3、如果把一个自然数写成质数(素数)连乘的形式,在不计较质数的排列顺序的前提下,其形式却是唯一的。
4、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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