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立“贺州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平桂管理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为贺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行使相当县(区)级政府管理职能。管理区筹备组正式进驻平桂开展各项筹建工作;管理区首批公务员正式到位;平桂管理区正式挂牌成立,机关办公地址暂定原平桂矿务局总部内,即贺州市平桂南路;
2、贺州市辖市辖区、县、自治县。贺州市面积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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