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修: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因素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在维修时消费者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由厂商所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保修:工厂或商店对售出的某些商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
2、包修:在包修期内企业如果不负责维修,用户有权提出申诉或退换产品。保修: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3、包修: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根据产品的使用寿命和国家有关产品销售的包修规定,明确制定产品的包修期限。在规定期限范围内,顾客购买的产品如果发生损坏或故障,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对产品实行包修。保修: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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