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合”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论的主要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创立于纪,关于集合的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在朴素集合论中的定义,即集合是“确定的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则称为元素。
2、集合在数学领域具有无可比拟的特殊重要性,集合论的基础是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在纪代奠定的,经过一大批科学家半个世纪的努力,到纪代已确立了其在现代数学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可以说,现代数学各个分支的几乎所有成果都构筑在严格的集合理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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