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上校军衔,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其中校官设置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2、上校为校官中的第二个级别。
3、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校军衔为副师职(正旅职)军官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的主要军衔。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