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3、四、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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