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局是国家行政单位。农业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的行为。
2、市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其中局长、副局长(不含纪检组长)、调研员或助理调研员、正副科长,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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