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上统一的台风命名法是由台风周边国家和地区共同事先制定的一个命名表,然后按顺序年复一年地循环重复使用。
2、台风是赤道以北,日界线以西,亚洲太平洋国家或地区对热带气旋的一个分级。在气象学上,按世界气象组织定义,热带气旋中心持续风速达到(即或以上、每秒或以上,又或者每小时里或以上)称为飓风或其他在地近义字。
3、西北太平洋地区采用之近义字乃台风。世界气象组织及日本气象厅均以此为热带气旋的最高级别,但部分气象部门会按需要而设立更高级别,如中国中央气象台及香港天文台之强台风、超强台风,台湾中央气象局之强烈台风,以及美国联合台风警报中心的超级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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