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地级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黑龙江省东北部中心城市。佳木斯市地处中国东北地区、黑龙江省东北部,祖国东北边陲的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汇流而成的三江平原腹地,北隔黑龙江、东隔乌苏里江分别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和犹太自治州相望。
2、佳木斯市是中国陆地最东端的地级行政区,是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素有“东极新天府,快乐佳木斯”之称;地名源于满语“甲母克寺噶珊”,意为“站官屯”。佳木斯地处中国边疆,与俄远东地区哈巴罗夫斯克及比罗比詹市两个州区首府相邻,是对俄开放的前沿城市之一;天然湿地面积万公顷,有国家级、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其中三江湿地已被列入世界湿地保护名录。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