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有省。省份即我国的省级行政区。省分别为:辽宁省、山西省、浙江省、海南省、江苏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吉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2、辽宁省:简称辽,取辽河流域永远安宁之意而得其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沈阳。
3、山西省:简称晋,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太原,位于中国华北。
4、浙江省:简称浙,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杭州,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东南沿海。
5、海南省:简称琼,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南端的省级行政区,省会海口。是中国的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
6、江苏省:简称苏,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南京,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大陆东部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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