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指示,,实行政社公开,建立乡政府。
2、将公社改为乡、镇。
3、生产大队改为村委会或居委会,生产队改称为民小组,全县共有乡镇。
4、,洪濑、诗山、石井改乡为镇,,水头、官桥、丰州、梅山、仓苍改乡为镇,,英都乡改为英都镇,,码头乡改为码头镇。
5、,美林、金淘、康美、罗东改乡为镇。
6、到止,全县共有镇、乡、村委会、村民小组。
7、撤县设省辖县级市南安市,由泉州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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