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委巡视组主要巡视市、县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团队及其成员,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决定;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巡视组的招聘条件是: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清正廉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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