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分户验收的内容和住宅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部位、数量;
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以及分户验收的内容适时进行检查;
3、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字;
4、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该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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