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商银行)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是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总部设在包头市。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接管组,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