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周时期,周天子与诸侯之间具有多重关系,如下:
2、根据分封制,周王和诸侯是君臣关系。周天子授予诸侯土地和土地上的百姓,即授民授疆土;诸侯承担相应的义务:定期朝觐、派兵随周天子作战、定期上供等。各个诸侯国都享有军事、外交、法制等特权,但其内政也受到王室不同程度的干预和监督。
3、根据宗法制,周王和同姓诸侯是大宗和小宗的关系。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周天子与诸侯的关系很亲近,分封的对象是同姓亲族是主体,还有功臣姻亲、被商灭掉的古国等。
4、周王和诸侯是等级从属关系。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通过分封,确立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这样,周天子与诸侯就有了等级关系,并通过礼乐制度加以巩固。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