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2、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3、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4、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5、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6、农村地区在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基础上可增加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和变更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健康问题,社会经济状况,农村家庭厨房、厕所使用,禽畜栏设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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