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清代巡抚如果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为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就为正二品。不过总督比巡抚官阶更高,管辖范围更大,职权更重。
2、清代巡抚主管省军政、民政,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巡抚,就是“巡察抚慰”的意思,尊称抚台。巡抚最早作为特派员,原本代皇帝巡管地方。后来逐渐演变为省级“把手”,主管全省政务。清初巡抚不是按省设置的,到乾隆时才固定每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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