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区是指各县,县级市,区,自治县。县区古意为疆域、天下,今指地级行政区之下、乡级行政区之上的县级行政区中的市辖区和县,是中国行政区划的主体部分。
2、县级行政区,是我国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行政区的总称,为第三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通常由直辖市和地级行政区管辖,或由省级行政区(仅限于省、自治区)直接管辖。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