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侦大队,是地方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
2、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承担有关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案件痕迹物证鉴定,为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资源;负责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
3、负责秘密力量的培养和管理使用。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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