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有本市城镇户口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岁以上,男性年龄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岁以下;
6、具有初中毕业文化以上程度;
7、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C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的驾龄,无特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8、申办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应向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9、本市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申领表;
10、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无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证明;
11、初中毕业以上的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12、道路运输资格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由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无传染性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
1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彩色照片();
15、主驾提交与公司所签订的合作经营承包合同书或公司化经营承包合同书;副驾提交与车主的聘用协议。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