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零就业家庭证明”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2、户口簿(纸质:原件;复印件;真实有效)。
3、就业创业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纸质:原件;复印件;真实有效)。
5、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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